
新人社函〔2017〕175號
關于對參加“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”駐村工作專業技術人員予以職稱政策傾斜的通知
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各地、州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自治區各委、辦、廳、局、人民團體、大專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大中型企業人事(職稱)部門:
爲認真貫徹落實自區《關于深入開展“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”駐村工作、健全幹部駐村(社區)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》、《關于深化“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”駐村工作的實施意見》和自治區深化“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”駐村工作視頻會議精神,支持和鼓勵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投身“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”(以下簡稱“訪惠聚”)駐村工作,更好地爲自治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服務,現就有關職稱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參加“訪惠聚”駐村工作(含抽調到各級“訪惠聚”辦公室工作)的專業技術人員,由個人申請,所在單位審核,經同級“訪惠聚”辦公室核實後,填寫《自治區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繼續教育免試審批表》(可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),並經所在地、州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自治區區屬各單位人事(職稱)部門審核後,可免除當年繼續教育(包括專業科目和公需科目)學習。
二、參加“訪惠聚”駐村工作(含抽調到各級“訪惠聚”辦公室工作)的專業技術人員,當年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的,由個人申請,所在單位審核,經同級“訪惠聚”辦公室核實後,填寫相應的免試審批表(可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),並經所在地、州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自治區區屬各單位人事(職稱)部門審核後,可免除當年職稱外(漢)語考試、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中需現場答辯的,可免于參加現場答辯(現場答辯環節實行量化賦分的,按照當年參加該專業現場答辯人員的平均分值予以賦分;現場答辯環節不實行量化賦分的,按照通過現場答辯環節對待)。
三、參加駐村管寺工作、南疆學前雙語教育幹部支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,駐寺、支教期間在職稱評審方面與參加“訪惠聚”駐村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,免試手續分別由同級黨委統戰部門、南疆四地州學前雙語教育幹部支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核實,由所在地、州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自治區區屬各單位人事(職稱)部門審核。
四、請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,自治區區屬各單位人事(職稱)部門高度重視,按照“誰審批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嚴格審核把關,切實將相關政策落實到位。專業技術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爲的,由相應的職稱工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報資格,已取得職稱的予以撤銷,並記錄在案,且自查實之日起,5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;審批單位有弄虛作假的,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單位領導和經辦人責任。
五、以往所發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,按本通知規定執行。
2017年4月25日